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研究报告(2026年度)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研究报告(2026年度)
报告日期: 2026年9月3日
导言与核心摘要
自2020年以来,中国通过一系列密集的政策组合拳,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进入2025年至2026年,这一政策体系在保持总体框架稳定的基础上,进入了深化执行、地方创新和成效显现的关键阶段。本报告旨在系统梳理2025年至2026年上半年间,国家层面关于政府采购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核心支持政策的最新延续与执行标准,深入剖析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催生的“实操红利”典型案例,并以四川省作为重点观察对象,详尽分析其在省级层面如何承接国家政策、推出创新性地方举措,以及在市州层面具体落地的实践情况与挑战。
核心研究发现:
国家政策框架:稳定延续与力度强化。 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为核心的政策框架在2025-2026年间保持稳定并得到延续。特别是针对超过400万元工程项目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经《关于加强财税支持政策落实 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预〔2023〕76号)明确延续至2025年底,并在实践中被部分地方文件延续至2026年底 。对小微企业货物、服务类采购给予10%-20%的价格扣除优惠已成为当前政府采购评审的通行标准 。
实操红利显现:融资便利化成效显著,订单增长案例待量化。 政府采购政策的红利主要体现在两大方面。首先,以政府采购合同为信用基础的“政采贷”等供应链金融产品,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涌现出大量企业获得低息、无抵押贷款的成功案例 。其次,通过预留份额,中小企业获得了更多直接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的机会。然而,本研究发现,与详实丰富的融资案例相比,能够直接、量化地展示特定中小企业因享受预留份额或价格扣除政策而实现订单量和营业收入显著增长的公开实证案例依然较为稀缺,这构成了当前政策成效评估的一大“数据鸿沟”。
四川省的创新实践:顶层设计与基层落地并行。 四川省不仅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更在地方事权范围内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创新。2025年出台的《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川办规〔2025〕8号)成为标志性文件,其明确规定“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面向建筑业中小企业发包”,极大地拓宽了中小建筑企业的市场空间 。同时,四川省持续优化电子化采购平台功能,如2026年初启用标准化的电子采购合同文本 ,并大力推进“政采贷”,有效降低了企业交易成本和资金压力。
地方执行的颗粒度与挑战。 在市州执行层面,政策落地呈现出积极但非均衡的态势。部分项目预留份额远超国家30%的底线,达到了45%-55% ,显示出地方政府的积极作为。但同时,在价格扣除方面,也存在部分项目仅给予6%的价格扣除,未充分利用10%-20%的优惠上限 ,这可能反映出采购人在成本控制与政策扶持之间的权衡。
本报告将围绕以上发现,分章节进行详细论述,旨在为政策制定者、采购人、中小企业及相关研究机构提供一份截至2026年9月的全面、深入的参考资料。
第一章:国家最新政策框架与核心举措(2025-2026年)
在2025年至2026年上半年期间,我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并未进行颠覆性重构,而是延续并深化了始于2020年并于2022年得到加强的政策框架。其核心工具——预留采购份额和价格评审优惠,在执行标准和适用期限上得到了进一步明确和巩固。
1.1 预留采购份额:提高比例与延长优惠期限
政府采购预留份额是保障中小企业市场参与权的最直接手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采购人每年需预留不低于30%的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此基础上,2022年的财库〔2022〕19号文对特定领域提出了更高的阶段性要求。进入2025-2026年,这些政策的执行成为常态。
核心政策点与执行现状:
一般性预留要求: 对于主管预算单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份额依旧维持在30%以上的法定底线,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预留份额的60% 。对于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工程项目预留份额的阶段性提高与延续: 财库〔2022〕19号文最引人注目的举措之一,是将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这一政策原定执行至2022年底,后经《关于加强财税支持政策落实 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预〔2023〕76号)正式发文,明确将该政策延续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值得注意的是,在地方实际操作层面,部分省市的文件表述或执行口径将此政策的有效期延伸至了2026年底 例如苏州市财政局2025年印发的《关于落实政府采购工程预留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5〕65号)即明确了这一延续 。这表明,尽管国家层面文件明确的截止日期是2025年底,但政策导向和地方实践已倾向于将这一高强度的扶持措施作为一项中期政策来稳定市场预期。
地方的“加码”执行: 部分经济发达地区或对中小企业扶持意愿强烈的地区,在执行中设定了更高的目标。例如,有资料显示,在2025年的执行标准中,部分地区要求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比例进一步提高至45%以上 。这虽非全国统一标准,但反映出政策在纵深推进过程中的一种积极趋势。
1.2 价格评审优惠:高位扣除成为主流
价格评审优惠是提升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在竞标中竞争力的关键工具。财库〔2022〕19号文将这一优惠力度提升到了新的高度。
核心政策点与执行现状: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标准: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采购包,评审时对小微企业投标人的报价给予10%—20%的价格扣除(工程项目为3%-5%),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这一标准相较于财库〔2020〕46号文规定的6%-10%有了显著提升。从2025年至2026年上半年的大量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中可以确认,10%-20%的扣除比例已成为事实上的执行标准 。
联合体与分包优惠: 为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合作,政策规定,对于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价格扣除(工程项目为1%-2%) 。这一比例也高于旧规的2%-3%,激励效果更为明显。
1.3 认定与执行保障:简化流程与强化监管
为确保政策落地,相关配套机制也在持续优化。
简化企业认定: 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只需提供格式统一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承诺其符合划分标准即可,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在资格条件、评审标准中对中小企业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出限制,为中小企业“松绑”。
顶层规划引领: 《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国办发〔2024〕33号)的出台,为2025-2026年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宏观政策背景,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为优化市场环境和促进产业发展的重要一环 。
综上所述,2025-2026年国家层面的政策主基调是“延续”与“深化”,将2022年出台的阶段性、高强度扶持措施常态化,为中小企业营造了一个稳定、可预期的政策环境。
第二章:政策实操红利:典型案例深度剖析
国家层面的政策设计最终需要通过市场主体的真实获益来检验其成效。在本研究周期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实操红利”在两个维度上表现得尤为突出:一是融资渠道的极大拓宽,二是市场准入门槛的实质性降低。
2.1 融资便利化:“政采贷”模式的全国性成功实践
对于许多中小企业而言,流动资金不足是制约其接单能力和发展速度的最大瓶颈。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稳定性和高信用度,各地财政部门联合金融机构推出的“政采贷”等信用融资产品,已成为破解这一难题的“金钥匙”。
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一:深圳凯立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困境: 该公司中标了政府采购项目,但面临备货的巨大资金压力,传统的抵押贷款难以满足需求。
解决方案: 通过深圳市的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政策,该公司凭借中标通知书和采购合同,成功向招商银行申请了8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无需任何抵押物。
成效: 贷款资金的及时到位,使其顺利完成了备货和履约,并借此扩大了经营规模,实现了业务的良性循环 。
案例二:深圳市百泰润贸易有限公司
困境: 公司在获得政采订单后,曾依赖年化利率高达20%的民间借贷来周转资金,财务成本极高。
解决方案: 转向政府采购订单融资后,该公司同样获批了800万元的贷款额度,而利率降至6%左右。
成效: 仅利息支出一项,公司就节省了大量成本,显著提升了利润空间,使其能够更有信心地参与后续的政府采购竞标 。
案例三:深圳某初创A公司
困境: 作为一家成立时间短、无抵押资产的科技型小企业,在传统信贷市场几乎无法获得融资。
解决方案: 在财政局的推动下,该公司利用其获得的政府采购订单,通过订单融资模式,先后获批了600万元、1200万元及500万元的三笔贷款。
成效: 持续的资金支持帮助该公司迅速扩大研发和生产,实现了营业收入的爆发式增长,充分体现了“政采贷”对初创型、轻资产企业的精准扶持效果 。
案例四:浙江杭州逆丰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困境: 作为小型网络工程企业,参与大型项目时常因资金和资质问题受限。
解决方案: 受益于浙江省全面减免投标保证金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政策,该公司在2025年上半年成功获得了多个政府采购订单。
成效: 仅半年时间,交易额就接近百万元,公司负责人表示,这些政策“让公司有了更多机会,实实在在减轻了负担” 。
宏观数据支撑:这些个体案例并非孤例,而是全国性趋势的缩影。例如,截至2024年底,深圳通过“政采贷”累计发放贷款超7600万元,惠及19家企业 ;山东临沂累计为147家中小企业提供“政采贷”融资10.3亿元 ;浙江义乌线上化“政采贷”授信额度达8429万元 。这些数据共同描绘出一幅政府采购信用正在有效转化为中小企业发展动力的生动画卷。
2.2 市场准入与订单获取:宏观成效显著与微观案例的“数据鸿沟”
预留份额和价格扣除政策的直接目标是帮助中小企业获得更多订单。从宏观数据看,这一目标正在稳步实现。
宏观成效: 浙江省政采云平台数据显示,2025年7月以来,平台成交额中超过80%的合同授予了中小微企业 。山东临沂市通过提高预留份额和价格扣除力度,使得中小微企业获得的采购合同金额占比高达91.2% 。这些高比例数据雄辩地证明,政策在整体上有效地将采购资源向中小企业倾斜。
研究中的发现与挑战:微观实证案例的缺失
尽管宏观数据令人鼓舞,但在本次研究的信息搜集过程中,一个突出的现象是,相较于数量众多且细节详实的“政采贷”融资成功案例,能够提供具体企业名称、中标项目细节、以及享受政策前后订单数量或营业收入变化等量化数据的“订单增长”实证案例却极为罕见。
例如,我们能找到四川省经济合作局2024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预算执行金额为1784.40万元,占比100% ,或者四川省邮政业安全中心2024年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2万元 等政府部门的支出数据,但这些数据无法反向追溯到具体是哪家企业获得了合同,以及这份合同对该企业的经营状况产生了何种具体影响。即使有企业名单被提及,如2025年四川省“入围申报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 ,这也仅代表其获得了参与资格,并不等同于获得了实际订单和业绩增长。
这一“数据鸿沟”可能源于以下原因:
商业敏感性: 企业的具体订单量和营收增长数据属于核心商业机密,通常不愿对外公开。
归因复杂性: 企业业绩增长是多种因素(市场、管理、技术等)共同作用的结果,难以精确剥离并归因于单一的政府采购政策。
信息披露机制: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在于采购行为本身(预算、中标公告等),而非对中标企业后续发展的追踪与披露。
因此,虽然政策在宏观上扩大了中小企业的市场份额是毋庸置疑的事实,但其在微观层面如何精准、有效地转化为特定企业的持续发展动能,仍需更深入的定性和定量追踪研究来揭示。
第三章:四川省本地化落实举措与创新实践
作为西部经济大省,四川省在落实国家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方面,不仅做到了步调一致,更结合本省实际,推出了一系列具有开创性的地方举措,形成了“国家标准+地方特色”的政策实践范本。
3.1 顶层设计:从严格执行到大胆创新
四川省的政策落地,首先体现在对国家政策的全面承接和细化上。
全面落实国家标准: 四川省财政厅通过转发财政部文件(如川财采〔2022〕78号)及出台《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 ,明确要求全省各级预算单位严格执行预留份额和价格扣除政策。具体包括:
年度采购预算30%以上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的顶格价格扣除 。
对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项目,预留份额提高至40%以上 。
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品目指导目录》(2023年版),为采购人精准预留份额提供操作指引 。
颠覆性地方创新——川办规〔2025〕8号文的深远影响:2025年7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川办规〔2025〕8号),该文件成为近年来四川省在该领域最具突破性的政策创新。其核心亮点在于:
大幅提高中小企业专享项目规模标准: 文件第七条明确规定,“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面向建筑业中小企业发包,原则上优先发包给小微建筑企业” 。
重大意义: 这一规定远超国家层面“4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原则上预留”的标准,直接将一个巨大的市场蛋糕(400万-3000万区间的工程项目)专门划拨给中小建筑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这对于占市场主体绝大多数的中小建筑企业而言,是前所未有的政策红利,极大地改善了其生存和发展空间。文件还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适当提高此规模标准,为地方进一步“加码”预留了政策空间 。
3.2 优化营商环境:全流程电子化与降本增效
除了直接的份额预留,四川省还致力于通过优化采购流程,为中小企业营造公平、高效、低成本的竞争环境。
深化全流程电子化: 依托“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实现了从采购意向公开、采购文件获取、投标响应到合同签订、资金支付的全流程线上办理。
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直接降低了企业的投标成本 。
全面取消投标(响应)保证金,并鼓励采购人免收或降低履约保证金,推广使用电子保函,极大缓解了中小企业的资金占用压力 。
推行标准化电子合同文本:自2026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启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电子采购合同文本》,通过系统规则控制,实现了合同的规范化、标准化和数字化,减少了因合同条款不规范引发的争议,保障了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 。
大力推广“政采贷”: 四川省积极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大力推广“政采贷”信用融资服务。截至2024年6月,已有47家金融机构入驻省级“政采贷”平台,累计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127亿元,其中98.2%的贷款发放给了中小企业 。2023年,纯线上产品“政采e贷”投放规模达26亿元,实现了最快当天受理、2天放款,审批时间缩短超过50% ,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便捷、高效的“金融活水”。
3.3 地方执行层面的实践观察与分析
在省级政策的指引下,四川省内各地级市的执行情况展现出丰富的实践细节。
积极的超额执行案例: 在份额预留方面,部分地区的执行力度远超省级要求。例如,2025年8月的一个交通相关采购项目中,资阳市安岳乐至区域设定的两个份额包,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比例分别高达55%和45%;巴中市恩南区域的份额包预留比例同样为55%和45% 。这充分表明,在适宜的领域,地方政府有意愿且有能力为中小企业提供远高于国家底线的市场机会。
价格扣除执行的差异性与挑战: 在价格扣除方面,实践则呈现出一定的差异性。尽管政策允许高达20%的扣除比例,但在2025年7月的多个采购项目中,包括内江、南充、资阳、遂宁等多个地市,对小微企业实际执行的价格扣除幅度为6% 。
分析: 6%的扣除幅度虽然符合旧规(6%-10%),但并未充分利用新规(10%-20%)提供的优惠空间。这可能反映出几个层面的问题:第一,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可能存在路径依赖,沿用了旧的习惯性标准;第二,采购人在面临预算约束时,可能在成本控制与政策扶持之间进行了权衡,倾向于选择一个相对保守的优惠幅度;第三,这也提示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以鼓励采购人更大胆、更充分地运用政策工具箱。
综上,四川省通过“顶层创新+流程优化+金融赋能”的组合拳,构建了一个对中小企业高度友好的政府采购生态。尤其“3000万以下工程项目预留”的创举,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同时,基层执行层面的细节差异也为未来政策的精准滴灌和监督评估提供了宝贵的观察样本。
第四章:政策成效评估与研究展望
综合2025年至2026年上半年的观察,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在宏观层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微观传导机制和效果评估方面,仍存在值得深入探讨的空间。
4.1 宏观成效显著,微观传导路径亟待验证
成效显著:
市场份额稳固提升: 无论是全国性的统计数据,还是四川省的历史数据(如2023年前三季度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比达86% ,都清晰地表明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市场的参与度和中标份额得到了制度性的保障和显著提升。
融资环境根本性改善: “政采贷”模式的成功推广,已成为政府采购政策最直接、最可量化的成果之一。它不仅为中标企业解决了燃眉之急,更在社会层面重塑了对中小企业信用的评价体系,具有深远的积极影响。
挑战与展望:如前文所述,当前研究面临的最大挑战是缺乏对政策微观效应的实证数据。我们知道政策为中小企业打开了“门”,送去了“钱”,但这些支持如何转化为企业内生的、可持续的增长动力(如技术创新、管理提升、市场扩张),其具体的传导路径和转化效率尚不清晰。研究建议:
建立长效追踪机制: 建议财政部门联合工信、统计等部门,选取一批具有代表性的、享受了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作为样本,进行长达数年的定性和定量跟踪调研,收集其订单、营收、利润、研发投入、员工数量等关键经营指标的变化数据。
开展第三方独立评估: 鼓励高校、研究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开展针对特定政策(如四川省3000万以下工程项目预留政策)实施效果的独立评估,通过问卷调查、深度访谈、数据建模等方式,科学、客观地评估政策对中小企业接单量、营业收入、市场竞争力及行业生态的实际影响 (相关查询如, 均未找到此类数据,凸显其必要性)。
4.2 四川省创新实践的示范意义
四川省在2025年推出的“3000万以下施工项目优先面向中小企业”政策,是地方政府在中央政策框架下进行能动性创新的典范。其示范意义在于:
精准切入痛点: 建筑业是中小企业聚集的重要领域,也是“僧多粥少”、竞争激烈的“红海”。该政策精准地为中小建筑企业划定了一块专属的、规模可观的“自留地”,极大地缓解了其生存压力。
政策力度与可操作性兼备: 3000万元的额度设置,既保证了政策的含金量,又避开了技术特别复杂、通常由大型企业承担的重大工程,具有很强的现实可操作性。
可复制与推广价值: 四川的这一做法,为全国其他省市如何在本地区域内,结合产业特点,进一步深化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提供了可借鉴的思路和范本。
4.3 未来政策优化方向
基于本报告的研究,未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可在以下方面进一步优化:
激励与引导并举,用足价格扣除空间: 针对部分地区价格扣除幅度偏低的问题,一方面应加强对采购人的培训和指导,明确高比例扣除的政策导向;另一方面可探索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对那些积极采用高比例扣除、扶持效果显著的采购单位给予通报表扬或在预算绩效评价中予以加分。
深化“政采贷”服务,提升透明度与覆盖率: 尽管“政采贷”成效显著,但其在不同地区、不同银行间的审批效率和覆盖面仍有差异。建议进一步推动全流程线上化、标准化,并定期公布各合作金融机构的平均审批时效、贷款利率、放款规模等关键指标,形成良性竞争,让更多中小企业能更便捷地享受到金融服务。目前2025-2026年的最新审批时效和覆盖率数据仍不明确,加强这方面的数据统计与公开至关重要 (相关查询如, 未获结果)。
从“扶持”到“赋能”,探索多元化支持体系: 除了给予市场份额外,可探索将政府采购与提升中小企业能力建设相结合。例如,鼓励采购人在采购需求中适当引入创新和绿色标准,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或在履约验收后,由采购人对优秀的中小企业供应商出具履约评价证明,为其在其他商业活动中增信。
结论
总体而言,截至2026年9月,我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已经成熟、稳定,并正在产生广泛而积极的社会经济效应。四川省作为其中的一个优秀实践者,其大胆的制度创新为全国提供了宝贵经验。未来的挑战将从“如何制定政策”转向“如何评估和优化政策的微观效能”。通过建立更精细化的数据追踪与评估体系,我们有理由相信,政府采购将能够在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中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