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低于实际成本怎么办
很多企业看到招标文件里的预算金额,第一反应就是:这个价格连成本都覆盖不了,这项目还能接吗?
答案是:预算金额低于成本,这在2026年之前确实是供应商的“死局”,但2026年2月1日起施行的新规,给了您三个明确的出路。
今天四川北展律师事务所编辑部结合2026年最新政策和实操规则,把这个问题给您讲透。
一、先说清楚:为什么会出现预算低于成本的情况?
政府采购使用的是财政性资金,勤俭节约是基本原则。但实践中,以下几种原因经常导致预算金额偏低:
一是市场调研不充分,采购人对行业实际成本水平了解不够,拍脑袋定了预算。二是采购需求编制粗放,需求描述不清晰,导致后续只能“低配低价”走流程。三是某些供应商以超低价中标,拉低了后续同类项目的预算参照标准。
2017年腾讯云1分钱中标某地495万元的政务云项目,轰动一时。当时竞争对手报价普遍几百万元,腾讯云解释称在当地已有一个同类型项目,硬件软件上都无需投入,“几乎没有成本”。这件事后来引发了业界对“异常低价”的广泛讨论,也直接推动了2026年新规的出台。
二、出路一:利用“异常低价审查”新规——让过低报价无法“过关”
2026年2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对低价报价建立了明确的触发审查机制。
只要投标报价触发以下四种情形之一,评审委员会必须启动异常低价审查:
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平均值50%
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报价50%
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报价过低的其他情形
采购人可结合项目实际,将上述数值标准最高提高至65%。
一旦启动审查,评审委员会会要求供应商在现场30分钟内提供成本测算等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包括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这对供应商意味着:如果预算低于成本,其他供应商即使报了“面子价”,也可能在审查环节被判定无效,从而触发废标或重新采购。您可以在投标前提醒采购人注意预算的合理性,并关注招标文件是否已按新规设置了异常低价审查条款。2026年四川多个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中,已经明确将这一机制写入招标文件。
三、出路二:依据《政府采购法》——所有报价超预算,项目必须废标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应予废标。
如果预算金额确实低于行业合理成本,意味着所有正规供应商的报价都无法低于预算。那么只要所有投标人的报价都超过预算,整个项目就必须废标——采购人要么重新论证预算的合理性、要么取消采购任务。
作为供应商,您可以通过依法参与投标并报出合理成本价,同时联合其他供应商共同报价,触发这一废标条款,从而倒逼采购人重新审视预算的合理性。
四、出路三:依法提出质疑和投诉——从源头解决问题
如果预算金额低得明显不合理,并且您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就发现了这个问题,可以依法提出质疑。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内容可以包括:预算金额与市场合理成本存在明显差距、可能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履约等。
如果采购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未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从源头解决问题,比等到评审现场再“硬扛”要有效得多。
五、给供应商的三点实操建议
第一,投标前算清自己的成本底线。 不要为了中标报低于成本的价格。即使靠低价中了标,履约时可能面临亏损、偷工减料的风险,最后不仅亏钱,还可能因履约不合格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得不偿失。
第二,关注招标文件是否已落实财库〔2026〕2号文的要求。 如果招标文件没有明确异常低价审查的具体数值标准和程序,可以依法提出质疑,要求采购人补充完善。
第三,如果项目预算明显低于成本,建议联合行业伙伴共同反映问题。 单个供应商的表达力量有限,但如果多家供应商都提出质疑,采购人会更重视,也更有可能启动预算调整程序。
最后说两句实在的
2026年的政府采购,低价不再等于“优势”,反而可能成为“陷阱”。财库〔2026〕2号文已经构建了“需求管理—异常低价审查—履约验收”的全链条治理体系。如果您发现项目预算低于合理成本,不要轻易放弃——新规给了您多个法律救济渠道。
如果您在投标过程中遇到了因预算偏低、异常低价审查等方面的问题,或者在质疑投诉程序中需要专业支持,欢迎联系四川北展律师事务所,我们专注政府采购法律事务,帮您把关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