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账款支付最新政策
从提高预付款比例到建立投诉处理闭环,2026年四川正通过制度组合拳帮助中小企业解决“采购难、回款更难”的痛点。
“中标了,活干了,款却迟迟不到”——账款拖欠是许多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最大痛点。四川省正从促进采购份额落地和保障账款及时支付两端发力,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政策体系。本文为您梳理最新核心政策要点。
一、促进采购:用制度为中小企业“留席位”
四川省在政府采购中为中小企业设置了明确的预留份额和价格优惠,大幅降低了参与门槛。
核心预留比例:不低于30%
根据宜宾市财政局2026年7月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解读,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超过400万元的工程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部分,预算总额的30%以上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
四川省早在2016年即出台规定,要求全省采购人把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这一政策在各地得到落实,例如绵阳市检察机关智慧检务项目招标公告中,明确要求预留合同总金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价格扣除优惠再提高
在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中,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部分地区标准更高,如蓬溪县将货物和服务类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提高到20%。
二、加速回款:优化支付保障机制
预付款不低于40% 珙县财政局明确规定:对有预付安排的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0% 。
付款期限:10个工作日 对满足支付条件的,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加速中小企业资金回流。
鼓励提高首付款比例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2025年出台的招标投标健康发展意见中,鼓励提高对中小企业的首付款比例。
此外,四川省还推行“零成本参与”机制,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鼓励少收或免收履约保证金。这意味着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现金流压力进一步减轻。
三、投诉维权:专设投诉平台,“事事有回音”
当账款被拖欠时,中小企业有明确的投诉渠道和办理时限。
投诉办理流程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搭建了“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服务平台”,同时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协同提供投诉指引-2。
投诉材料要求(根据《四川省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办理实施细则(暂行)》)-2-5:
投诉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企业规模类型、联系人及电话
被投诉人名称、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住所地址等
具体投诉请求及事实、证据材料
投诉事项未被其他机构受理或处理的承诺
处理时限:
受理部门在收到投诉后10个工作日内审查决定是否受理-5
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将投诉转交办理部门-5
办理结果与监督
四川省已将清理拖欠账款纳入省政府综合督查和地方政府审计范畴,对化解缓慢的市(州)发督办函,对省属国有企业实行“支付及时率”与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直接挂钩。
通过该平台累计已受理各类投诉800余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同时,从源头严控新增拖欠,严格执行“无预算不立项、无资金不开工”,将资金来源落实情况作为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和政府采购的前置条件。
四、供应商操作建议
投标阶段:关注招标文件中的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价格扣除条款,准确确认自身企业划型,依法享受政策红利。
签约阶段:争取在合同中约定不低于40%的预付款,明确约定验收合格后的付款期限(建议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催款阶段:验收合格后及时开具发票并送达采购人,保留送达凭证,从发票送达之日起计算10个工作日的付款期限。
维权阶段:遭遇拖欠,立即通过“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服务平台”或12345热线投诉,提交完整材料,全程线上留痕。